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吳奇琦(兼任社科人文高等研究院禮任年輕駐院學人)的論文《法律行為漢字術語的日本翻譯與中國傳播史》,近日發表於頂級權威法學期刊《法學研究》2025年第1期。
該文詳論了漢字術語「法律行為」如何作為德語Rechtsgeschäft的不恰當譯語在日本明治時期形成、如何在清末隨著留日中國學生的日本著作與講義譯本傳入我國、如何因譯本不理想而令我國錯失改譯良機、如何在上世紀和本世紀受日本與我國學說批評。值得一提的是,吳教授實地走訪日本和我國台灣等地,蒐集和發現了一些從未被學界所知曉和引用的極重要一手文獻,尤其包括以下兩部:1917年,余棨昌對「法律行為」譯語提出了批評,這一發現可將學界認知前推90年;1977年,劉世民提出史上首次改譯方案,主張將「法律行為」改譯為「法律事務」,而這也是吳教授認為最貼切的譯法。
《法學研究》期刊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發行,為CLSCI、CSSCI、AMI頂級期刊,代表我國法律學科的最高研究水平與最新貢獻。其與《中國法學》、《中國社會科學》被譽為「法學三大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