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法學院學報

出版章程

        澳門大學法學院學報自1997年創刊以來,憑藉其深厚的學術底蘊,成為澳門大學法學院最具歷史價值的刊物。該學報貫徹學術研究與知識傳播的宗旨,由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學研究中心精心策劃與出版。

        本學報編輯宪章的制定,旨在為學者、作者及廣大讀者明確提供參考依據。

        澳門大學法學院學報,以中文「澳門大學法學院學報」及英文「Bulletin of the Faculty of Law」之名譽標學界,作為半年刊的學術期刊,主要刊載葡萄牙語法律學術文章。

        本刊亦開放於其他語言稿件的出版,特別是中文稿件,包括但不限於學術會議及科學會議上呈現的原創作品。根據具體情況,中文出版將酌情以獨立卷宗形式呈現,確保學術成果的廣泛傳播。

        學報結構設計涵蓋多個板塊,包括特邀學者文章、同行評審選稿、研究生研究精選、綜述以及學院動態等,旨在全面反映法學領域的最新學術進展和研究成果。

        澳門大學法學院學報致力於推廣高質量的學術研究,促進教學與研究的互動,並積極發表基於學術會議演講的研究成果。學報鼓勵國內外法學社群的學者參與,以豐富法學研究的視角與範疇。

        堅守學術自主和編輯獨立的原則,本學報遵循公平、公正的稿件處理機制,並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適當的稿酬,以鼓勵優秀學術成果的發表。

        本學報不僅是法學研究的學術論壇,更是探討法律多元化問題、促進國際與區域法律交流對話的平台。透過發表具有比較法視角、國際或區域重要性的法律研究,本學報旨在提升澳門法律研究的國際影響力,並推動法學學術的持續創新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