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鑒於澳門地區法律事務日益增多,為響應社會各界強烈需求和切實履行澳門政府及公共行政機構智囊團職責,澳門大學法學院設立“澳門法學系”,以培養更多具有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學生和專業人士,聚合不同學術項目和不同語言背景的教研人員,為澳門當地各類法律事務出謀獻策。

澳門法學系主要管理以下課程:

  1. 葡文法學士學位課程;
  2. 中文法學士學位課程(日間和夜間);
  3. 法學士學位課程(中葡雙語授課);
  4. 澳門法律導論課程;
  5. 葡文法學碩士學位課程;
  6. 法學碩士學位(法律翻譯)課程;
  7. 法學碩士學位(澳門法實務)課程。

系主任 – 澳門法學系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