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T15:51:39+08:002021-10-20|最新消息|

30多年來,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參與了港澳兩部《基本法》的起草、研究和教學。比起他1988年首次踏足澳門時,澳大和這個城市已有翻天覆地的變化,昔日對澳門陌生的年輕研究員,也成為澳大資歷深厚的學者。駱教授表示,澳門人每日都生活在「一國兩制」之中。他近年走訪澳門各區,向市民和學生講解如何從生活中理解《基本法》。

駱偉建教授

全程參與兩部《基本法》起草

駱偉建在1975年高中畢業後,到上海崇明島的農村勞動了三年,1978年成為國家恢復高考後第一批大學生,並考入華東師範大學修讀政治學,畢業後考入華東政法大學(原稱華東政法學院),是該校首批碩士研究生。1985年,他到位於北京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攻讀法學博士學位,師從著名憲法學家王叔文教授。

王叔文教授那時剛獲委任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不久推薦了駱偉建到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駱教授自此與《基本法》結下不解之緣:「王教授說《基本法》是全新的事情,可作為我的博士論文題目,最好就是一邊學習、一邊參與它的起草工作。」

左圖:1988年,駱偉建教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參加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右圖:1988年,駱偉健教授(前)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內地委員首次經關閘進入澳門訪問。

1988年,駱偉建在博士畢業後到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任職,也成為了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人員,同年第一次到澳門調研:「剛抵埗我就覺得澳門風光很好,路上很多三輪車走來走去,有人在西灣岸邊放網捕魚,頗有小鎮的浪漫情調。」

參與《澳門基本法》起草工作時,駱教授認識了一些澳大前身東亞大學的學者,包括身兼草委會副主任委員的東亞大學創校校長薛壽生教授,以及曾長期任職於澳大澳門研究中心的委員黃漢強先生。駱教授說:「黃先生後來也是澳門特區籌委會委員,可見無論是《基本法》的起草還是落實,都有澳大人的貢獻。」

1995年,駱教授獲委任為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之一,派駐到澳門,更在1998年成為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成員及其辦公室主任。1999年12月,駱教授參與澳門政權交接儀式,見證澳門邁進「一國兩制」、「澳人治澳」的新紀元。

1989年,駱偉建教授(後排左三)與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文化和社會事務專題小組成員到訪澳大,在氹仔舊校園的九龍璧前合影。

教研20載

2001年,駱教授到澳大法學院任教。他表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區的憲制基礎,每個澳門人都有責任認識和擁護,因此他在過去20年不僅從事教學和出版研究著作,還與政府部門、團體和學校合作,不斷推廣《憲法》和《基本法》,期望市民對「一國兩制」有更深的感悟。

2002年,駱偉建教授(前排右一)出席法學院舉辦的澳門法律導論課程內地司法官員班畢業典禮。

駱教授是澳大法學院憲法與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心在2018年成立,至今已向超過2,000名澳大學生講授關於《憲法》和《基本法》的通識必修科目,也協助其他院校開辦同類課程。研究中心也與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等團體合作開辦短期課程,並與政府部門培訓宣傳《憲法》和《基本法》的人才,對象包括中小學教師。研究中心的學者更不時參與學術研討會,並在《港澳研究》等較有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發表成果。

講解法律從生活出發

接受《澳大人》採訪前一天,駱教授到兩所中學講解《憲法》和《基本法》;開始採訪前,他還在向另一間中學發電郵,安排數日後一場的國情知識講座。駱教授說:「2018年以來,我們與特區政府合作,已經到了70多間本地中小學舉辦講座,推動師生瞭解與他們息息相關的《憲法》和《基本法》。」

駱教授舉例說,《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但中小學生可能對全國人大比較陌生,這時他會從日常生活切入。「澳門過去由於海水倒灌,不時面對鹹潮,市民要飲鹹水,對身體當然不好,最後怎樣解決?就是由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向中央政府反映,在內地專門建立了一些大型水庫,鹹潮時抽淡水到澳門。用這些例子,我們可以引導學生認識國家的基本制度和機構,並且解釋它們與澳門市民日常生活的關係。」

駱偉健教授到澳門各中小學主持講座

「一國兩制」的創新實踐

在澳大20年,令駱教授感受最深刻的,就是位於廣東省橫琴島的澳大新校園於2013年正式啟用,這件大事正好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優越性。他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區對新校園實施管轄,體現了國家對澳門高等教育的支持,也是「一國兩制」的創新實踐。「遷入新校園,對澳大來說是翻天覆地的變化,使教職員和學生擁有非常優越的環境。澳大其實就是『一國兩制』成功實施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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